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脱硫及废水处理改造项目2020年委托东营天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脱硫及废水处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5月获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东环黄农高分建审[2020] 005号。
2023年4月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岛天正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脱硫废水处理改造项目移交协议书》,将“脱硫废水处理改造项目”设备资产、项目相关环保手续及项目所有权移交给青岛天正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脱硫及废水处理改造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12月20日建设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青岛天正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农高区丁庄镇广青路以南、沙台崖村以东五公里,东营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705325395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青岛天正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农高区丁庄镇广青路以南、沙台崖村以东五公里,华泰厂区内,脱硫及废水处理改造项目占地面积为1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内现有车间进行建设一套废气脱硫系统及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其中废气脱硫系统暂未建设,本次验收仅为脱硫废水系统。脱硫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干燥、结晶、离心后产生亚硫酸钠,经收集后外售。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收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废气:废气主要为产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生产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饱和液储槽、沉淀池沉淀物及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饱和液储槽、沉淀池沉淀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时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拉走,不在厂区内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