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城南污水处理厂危废间迁移工程2023年9月12日委托山东启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城南污水处理厂危废间迁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9日通过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的批复,审批文号为东开管环审〔2023〕61号。
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城南污水处理厂危废间迁移工程已于2023年12月20日建设完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路以东,广蒲河以南,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18102025775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东营津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路以东,广蒲河以南,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8′41.92″、北纬37°21′24.912″,东城南污水处理厂危废间迁移工程占地面积为2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厂区内现有1座车间改造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原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再使用,主要暂存厂区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项目实际总投资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运营期无新增废水产生。
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的危险废物挥发的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吸附处理,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VOCs的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2.0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 mg/m3)。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生产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建立了台账及危废管理制度,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