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现将有关东营瑞都储运有限公司保税仓储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东营瑞都储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以北、港东五路以西,东营综合保税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于东营综合保税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446.8亩,规划建设15万立方米非危化品燃料油外浮顶罐6座,5万立方米非危化品燃料油外浮顶罐6座,燃料油总库容12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罐、空压机房、配电室、化验室、事故水池等公用、消防、安全、环保等辅助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营瑞都储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以北、港东五路以西,东营综合保税区内
联系人:刘建 联系电话:152888846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山东启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天
联系方式:1855473937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东营瑞都储运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